示例:“21011”,前 2 位 “21” 代表 “易燃氣體”,對應丙烷;“31025” 前 2 位 “31” 代表 “低閃點易燃液體”,對應乙醛。
示例:UN 1013(丙烷)、UN 1203(汽油)、UN 1072(氨氣),可通過編號快速查詢化學品危險屬性。
“危險”:對應嚴重危險,如爆炸、劇毒;
“警告”:對應中等危險,如刺激、輕度腐蝕。
包裝 / 容器:化學品瓶、桶、鋼瓶上必須粘貼對應圖形標志和 UN/CN 編號;
運輸車輛: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上需懸掛或噴涂大型警示標志(如易燃氣體用紅色火焰標志),并標注 UN 編號;
儲存區域:倉庫、車間內按危險類別分區,墻面張貼對應標志,如腐蝕品儲存區貼 “腐蝕性物質” 標志;
安全技術說明書(MSDS):文檔首頁需明確標注危險類別、警示詞及對應圖形標志。